1月9日-1月10日,1月16日,可到江湾校区化学楼A3067教务室领取;
1月17日之后毕业研究生可前往研究生服务中心(邯郸校区8号楼119室)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时间:节假日9:00-16:00、工作日7:30-19:00。
往届毕业生和在职工程硕士的学位授予决定请到江湾校区化学楼A3067教务室领取。
领取要求:
1、毕业研究生已办妥离校手续,且已在学校离校工作服务管理系统(http://www.urp.fudan.edu.cn:99/)中完成离校信息;
2、携带学生证以盖离校章;
3、应由研究生本人领取证书,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已领取情况。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代领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2)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上述材料、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后,准予代领。领取后,代领人须签署确认已领取情况,并注明“代领”;
4、申请学位有发表文章要求、但文章尚未正式发表者,领取学位证书时须携带登载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的期刊杂志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均需携带期刊原件),以及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文章首页复印件(三者选一)。
附件:委托书(模板)
委 托 书
本人因 不能亲自到校,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前往学校代为办理以下事宜:(请在“□”内划“√”进行选择)
□ 领取毕业证书
□ 领取学位证书
本人声明:由代领可能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