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对象:初试各科目分数满足学校化学学科分数线要求,初试总分为320及以上的考生。(具体名单请关注后续通知)
1、复试安排
面试科目/专业/流程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23日14:00~16:00 | 化学西楼242 |
无机化学 | 3月23日上午8:30 | 化学西楼一楼多功能厅 |
有机化学 | 3月23日上午8:30 | 化学西楼一楼大会议室 |
分析化学、化学生物学 | 3月23日上午8:30 | 化学西楼一楼小会议室 |
物理化学 | 3月23日上午8:30 | 化学楼220会议室 |
2、复试时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准考证;
2)学生证原件(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上述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未完成资格审核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3、复试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化学系研究生教务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