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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曦源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19       


化学系曦源项目依托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平台,进一步拓展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平台,为本科生创造更多进入实验室,体验学术研究的机会,从而加快创新性人才的培养。


一、组织机构

实行院系管理制度,由院系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院系成立曦源项目工作管理委员会、学生工作小组。管理委员会负责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经费管理、档案管理及评奖等工作,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全面负责,由教学秘书担任联络员;学生工作小组协助管理委员会完成曦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研究范围不限,但必须有创新思想,研究过程符合学术规范,并能在一年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申请延长至两年)。

(二)可以由导师或学生提出课题。若该课题是从属于导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则该课题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必须以申请学生为主完成。

三、导师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中级职称且具备博士学位,并能保证足够时间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

(二)为保证指导质量,一位教师一次指导的曦源项目不超过1个课题。

四、申请者要求

(一)大一至大三学生均可申请,大四学生若要申请须保证能够在毕业前完成结项。

(二)每个项目可有1-2名学生申请参加,鼓励学生独立申报课题。

(三)申请参加同一项目的学生可来自不同院系。

(四)参加其他学术资助项目而尚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请参加曦源项目。

五、项目经费

教务处每年按照项目立项数量、院系历年评审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向院系核拨管理费。项目经费包括以下支出项目:

(一)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寒暑假补贴;

(二)课题经费。用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开支,如用于实验仪器的使用、实验试剂和耗材的购置、项目相关的活动支出等,具体使用情况由项目指导教师负责;

(三)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院系管委会开展项目过程中的相关开支,如组织申请、立项、中期、结题中的评审费用及其他支出等。

课题经费超出教务处经费核拨通知上记载的使用期限后尚未使用的,将被教务处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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