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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复旦大学化学系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8       

根据《复旦大学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化学系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本科毕业班学生

1)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分要求:普通本科四年制学生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学生因新冠疫情影响未能于2020年春季学期如期完成所选修相关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学习任务的,缺席的实验(实践)课程可计入已完成学分,但最多不得超过5学分。

3)绩点要求: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学生因新冠疫情影响缺席的实验(实践)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绩点。

4)英语能力不低于以下水平:FET成绩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2.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

二、拟推荐推免生名额

按照学校《关于2021届本科推免生名额分配的说明》,全系拟推荐名额共32人。

三、工作小组

组长:贺鹤勇

成员:马蔚纯 陆豪杰 张丹维 刘永梅 王文宁 孙兴文 张文妮 张宁 单喆 刘梓涵

四、遴选细则

坚持以选拔质量为核心,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方面的考核总成绩为学业综合成绩与加分项目成绩之和从优遴选推免生。

1. 对于符合推免生报名条件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2. 加分项目成绩核算细则。将申请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优秀、竞赛贡献突出等指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按最高30分纳入遴选总成绩。

1)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2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合格。申请人本科阶段圆满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者,经院系推荐,可获3分。

4)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或《2019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试行)》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进行鉴定,经校内答辩后,独立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可获最高5分。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发表多篇论文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共同第一作者中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5)参加有关竞赛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不多于5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赛事原则上不突破《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04月附录调整范围),获得第三等级以上奖项,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进行鉴定,经校内答辩后,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3分。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特殊专长成绩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推荐。详见《复旦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相关规定。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获得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以下课程类别次序: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根据成绩高低排序。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27日前,向毕业班学生公布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以及系实施办法、拟推荐推免生名额。

2929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有加分项同学将相关材料提交系教学员。

3930日前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论文发表、学科竞赛等特殊专长情况进行鉴定。

4. 103日前,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本科生院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5107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单。

6108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71011日前,列入我校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单的学生,应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错过注册时间的按自动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处理,后果自负。

81012日起,推免生应及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相关通知。

六、其他

1.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报名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并获得推免录取的,学校和化学系不再提供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和化学系将取消学生的推免生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当年未通过2021届毕业资格审核;

4)参加推免的当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工作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

政策咨询:张宁老师,老化学楼124室,联系电话:65642794

意见反映:张文妮老师,江湾校区化学楼6000室,联系电话:31249172

  

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0926

  

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贺鹤勇

成员:马蔚纯 陆豪杰 张丹维 刘永梅 王文宁 孙兴文 张文妮 张宁 单喆 刘梓涵

  

附: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4-GPA)/0.4*4

70.00 - 72.90

49.00 - 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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