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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往年版)
发布时间:2017-04-17       

仅供参考。

十二、 关于研究生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

1.上海籍新生(包括已办理落户上海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常住居民户口者)的户口不能迁入学校。

2.定向、委培研究生的户口关系保留在原单位(非在职少民骨干除外),不迁入学校。

3.外地生源毕业留沪工作,已办理落户上海手续且属集体户口的研究生,户口可迁入学校,由五角场派出所管理,这部分新生须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盖有“网上迁移专用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保卫处的同意落户单到五角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除“注意事项1、2、3”的学生,其他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迁移户口,一旦迁入复旦集体户口,在毕业离校前不得迁出。需向保卫处户政办递交《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右上角用水笔注明学号、身高、血型、院系、联系电话;迁移证反面贴上裁剪合适的身份证正面及反面复印件。

5.户口原来在本校未曾移动过的新生(含直硕、直博等),入学报到时交贴有一寸照片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注明新老学号。

6.户口迁移受理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7.户口迁移地址为:复旦大学或者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不能写派出所地址或各院系各自地址)。

8.请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同学仔细核对迁移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如发现错误,及时向原派出所提出并重新打印。出生地和籍贯栏里必须注明二级省市(县)名称,如“浙江省杭州市”。

十三、 所有全日制学习的新生党员均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如下:(1)来自本市的新生,持党委以上组织部门开出的抬头为“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来自外省(市)的新生,持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的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3)定向、委培研究生一般也需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因特殊原因无法转正式组织关系的,须转临时组织关系,即本单位党组织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具体要求可查询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查询 http://zzb.fudan.edu.cn/。 

十四、 所有全日制学习的新生团员在报到时请带好团员证,团组织关系由院系统一办理。               

十五、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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