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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2017年1月学位证书及授予学位决定的领取安排
发布时间:2017-01-06       

领取学位证书须知

一、领取学位证书地点:研究生院服务中心邯郸校区研究生院8号楼119

二、领取学位证书时间:

工作日:07:0019:00

节假日:09:0016:00

三、领取学位证书须满足以下条件:

1、离校手续已办结,离校系统中显示“环节:发放学位证”;

2、学历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学位时文章尚未正式发表者,须携带登载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的期刊杂志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均需携带期刊原件)以及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文章首页复印件。

若文章是登载在无法获取期刊杂志原件的国外杂志上,且已经在网页上正式出版的,仅需提供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带有网页信息和页码的全文打印件。

受委托代领证书者,除了需要携带委托人的以上材料之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请见网页上的委托书模板)。

学位授予决定:应届毕业生由辅导员统一归档;往届毕业生请在工作日时间到化西二楼教务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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