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冬季毕业生学位申请流程

   2016年冬季学位会议博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截止时间

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10月10日前

学位申请报名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出学位申请,并领取学位申请材料:

1.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分表

4.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

7.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

8.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清单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清单》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

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上交已初步定稿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申请材料

院系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组织博士生预答辩。涉及材料如下:

1. 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2年)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含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

导师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预答辩专家小组

发表文章必须以复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

预答辩专家小组一般至少由3位专家组成

10月15日前

个人信息维护

提交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学籍基本信息,上传定稿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10月20日前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确定论文送审名单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递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本,由院系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院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确定论文送审名单

导师

研究生秘书

 

10月25日前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院系聘请3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导师除外)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 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双面打印)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评阅人聘书

另外,学位办负责聘请两位相关专家进行双盲评审,送审论文直接取自《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电子版盲审论文

学位申请人

导师

答辩秘书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学位办公室

评阅人一般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外单位专家和博导均应占多数,其中外地专家至少1名

12月15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5~7人组成,导师除外)。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学位申请人

答辩秘书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应当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多数、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主席一般由外单位博导担任

维护学位申请信息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补充完善学位信息,院系予以审核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12月2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院系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博士学位论文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3.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分表

5.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答辩秘书

答辩委员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经全体成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016年冬季学位会议博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截止时间

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12月25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表决票

3.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暂缓授予学位名单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秘书

分委员会主席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上交博士学位论文

院系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3. 由各院系(所)负责人审核签名的经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汇总表(从信息系统中打印)

4. 分委员会汇报人和重点汇报人员名单

5. 建议授予博士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每人1本,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双面打印))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秘书

分委员会主席

 

1月5日前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分文、理、医三个学部准备会议材料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或不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

 

学位获得者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归档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2. 复旦大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加盖院系公章)

研究生秘书

院系到研究生院领取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学位证书的领取

领取学位证书的前提条件:

1. 出示毕业证书原件,离校系统中的“发放学位证(院系教务办/研究生院学位办)”一项显示为“可办理”

2. 申请学位时文章尚未正式发表者除须出示刊登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的期刊原件之外,还须提供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若文章是登载在无法获取期刊杂志原件的国外杂志上,且已经在网页上正式出版的,仅需提供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带有网页信息和页码的全文打印件。

学位申请人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领取

获得学位人员需通过图书馆网站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3月30日前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交至档案馆存档的学位材料如下:

1. 各院系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3.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5.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另外,院系向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每人1本,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双面打印)

研究生秘书

图书馆收存非涉密论文

 

 

 

 

邯郸校区

联系地址: 研究生院8号楼229室

联系人:  任宏

联系电话: 65642137

E-mail renhong@fudan.edu.cn

枫林校区

联系地址: 治道楼302室

联系人:  吴鸿翔 胡磊

联系电话: 54237240

E-mail : hxwu@fudan.edu.cn

hul@fudan.edu.cn

 

2016年冬季学位会议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10月10日前

学位申请报名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出学位申请,并领取学位申请材料:

1.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6.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清单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清单》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

学位申请预审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上交已初步定稿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申请材料

院系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1年)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含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

导师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预审专家小组

发表文章必须以复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

预审专家小组一般由3位专家组成

10月15日前

个人信息维护

提交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学籍基本信息,上传定稿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10月20日前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确定论文送审名单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递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本,由院系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院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确定论文送审名单

导师

研究生秘书

 

10月28日前

学位论文抽检及盲审

1. 学位申请人参加网上上海市学位论文抽检,被抽中者向院系提交1本纸质盲审版学位论文及2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

2.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学校抽检论文,学校抽检论文及上海市抽检配套送审论文均直接取自《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电子版盲审论文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学位办公室

详见本学期的《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的通知》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院系聘请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导师除外)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 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双面打印)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评阅人聘书

学位申请人

导师

答辩秘书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学位办公室

论文评阅人中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1人

12月15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3~5人组成,导师除外)。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学位申请人

答辩秘书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其中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1人

维护学位申请信息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补充完善学位信息,院系予以审核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2016年冬季学位会议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研究生)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12月2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院系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硕士学位论文

2.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5.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答辩秘书

答辩委员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经全体成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12月25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票

3.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提出授予硕士学位名单、暂缓授予学位名单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秘书

分委员会主席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上交硕士学位论文

院系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2. 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名的经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从信息系统中打印)

3. 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每人1本,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双面打印)

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分委员会秘书

 

1月5日前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备案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

 

学位获得者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归档材料如下:  

1. 复旦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2. 复旦大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加盖院系公章)

研究生秘书

院系到研究生院领取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学位证书的领取

领取学位证书的前提条件:

1. 出示毕业证书原件,离校系统中的“发放学位证(院系教务办/研究生院学位办)”一项显示为“可办理”

2. 申请学位时文章尚未正式发表者除须出示刊登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的期刊原件之外,还须提供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若文章是登载在无法获取期刊杂志原件的国外杂志上,且已经在网页上正式出版的,仅需提供经由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秘书签字的带有网页信息和页码的全文打印件。

学位申请人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领取

获得学位人员需通过图书馆网站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3月30日前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交至档案馆存档的学位材料如下:

1. 各院系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3.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5.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 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另外,院系向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每人1本,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双面打印)

研究生秘书

图书馆收存非涉密论文

 

邯郸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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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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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hxwu@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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