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领取通知


(一)领取安排

2024621-74日期间工作日的930-11001430-1600可到江湾校区化学楼A3067教务室领取。

202478日起,由研究生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地点为邯郸校区第一教学楼1102室(学期中的工作日:800-1700,寒暑假(周一、三、五)900-1530)。

(二)领取要求和证书发放

原则上,证书应由研究生本人领取。领取证书前,毕业研究生应已办妥离校手续;毕业研究生需出示本人学生证,发放人在学生证照片下方盖作废章后交还本人;领取证书后,毕业研究生需在签领单上签署姓名和领取日期,发放人需在离校系统中确认证书发放。往届毕业生领取学位证时需出示本人毕业证。

对于“申请学位所用文章是录用未发表“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证书签收单”上学生姓名前已标好“录”字),领取证书时请注意:

1)文章发表已有纸质杂志原件的,须出示发表论文“杂志原件”以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三张复印件;

2)若文章是登载在无法获取期刊杂志原件的国外杂志上,但已经在网页上正式出版的,需提供带有网页信息和页码的全文打印件,且同时标出第一作者、发表年月、文章页码,或 DOI 号;

3)若文章为国内期刊录用,并已通过“网络首发出版平台”(中国知网)正式发表,需提供带有网页信息(有“网络首发”字样)和 DOI 号的全文打印件;

上述复印件/打印件应有导师亲笔签字,并签署日期;用水笔写好院系、学号、姓名、领证日期。

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代领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本人学生证(盖章后交还);

2、研究生本人签署的委托书(附件1);

3、研究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上述材料、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后,准予代领。领取后,代领人须在签领单上签署代领人姓名和领取日期,并注明“代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毕业生,证书不直接发放给本人。


化学系研究生教务室

                                                 2024620

附件1:委托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