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人才培养
复旦大学化学系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2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确定复试名单

   由化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在我系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生计划,参照《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二、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按专业分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位,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博导或硕导组成,小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


三、审查报考资格

   按照《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考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专业对学位有要求的考生)。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认证书》)。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1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查验是否具有《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查验是否具有《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院系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1)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的考核、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将进行全面考查,同时也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强化诚信要求。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因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学校要求,复试采取在线面试方式,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进行。


五、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安排详见《2021年化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将公布于我系网站。


六、复试评分标准

  (1)总成绩计算:复试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00/50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2)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通知时间及方式

   复试结果将在复试后5天内,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

   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八、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方式:化学系研究生教务室,联系电话:021-31242798,邮箱:huaxue_jiaowu@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化学系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643497,邮箱:hxxfdw@fudan.edu.cn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化学系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化学系

2021322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化学楼   邮编:200438   电话:86-21-31242791
版权所有 © 复旦大学化学系 2014     技术支持:维程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