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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化学系)-浙江永宁药业奖励金设立
发布时间:2017-02-23       

    2017年2月16日,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叶天健一行赴复旦大学设立“复旦大学(化学系)-浙江永宁药业奖励金”。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副校长张志勇、化学系教授范康年、化学系65届校友梁在辉、中国工程院院士、复旦大学化学系教授陈芬儿、化学系党政班子成员出席了捐赠仪式。会议由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对外联络与发展处处长潘俊主持。

    浙江永宁药业与复旦大学化学系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双方各自经过长期努力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此次永宁药业向化学系捐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复旦大学(化学系)-浙江永宁药业奖励金”,旨在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复旦大学化学系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教职人员勤奋工作勇创佳绩。根据双方签署的捐赠协议,复旦大学(化学系)-浙江永宁药业奖励金由浙江永宁药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化学系配套人民币20万元,将用于每年奖励复旦大学化学系奖励杰出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为期10年。接下来,复旦大学化学系与浙江永宁药业将在科研合作研究、成果转让、学生就业等方面展开进一步的合作。

附:《复旦大学(化学系)-浙江永宁药业奖励金实施方案》
1、本基金旨在主要奖励化学系优秀的年轻化学工作者,将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评奖当年1月1日计算不超过四十五岁)各一名,奖励额度分别为一万元、二万元、三万元和六万元。
2、在国家奖学金复评中落选的第一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将分别获得复旦永宁本科生化学奖、复旦永宁硕士研究生化学奖和复旦永宁博士研究生化学奖。若达到复评标准的学生全部获国家奖学金,则当年度本奖励空缺。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化学系独立主持。
3、青年教师若在以下方面获得成果的,可以自由申请复旦永宁化学奖,复旦大学化学系和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评审组,以通讯投票评选出一位获奖者。在排名相同的情况下,生日排后的优先。参与评奖的成果可包括:
(1)以复旦大学化学系为第一单位及本人为通讯作者在国际Nature、Science等顶级刊物发表文章;
(2)以第一得奖人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的教学奖;
(3)获得国家级重要人才项目的资助,若人才项目可获得复旦大学特别岗位津贴的,特别岗位津贴低的优先;
(4)以主持人获得国家级重大、重要研究项目的资助;
(5)编写出版的基础化学课程教材(三年后才能申请,年龄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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